马丽,女,1983年9月生,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扎根办税服务一线19年的税务“铁娘子”,自治区“马丽劳模创新工作室”带头人。2007年以来长期在税收一线工作,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依托“马丽劳模创新工作室”平台,建立跨省跨系统联合服务模式,在宁夏及全国接续成立25家“分室”,设立“马丽工作室窗口”64个,为区内外纳税人提供涉税法律专业咨询等30余万人次,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在全国税务系统发出“向马丽同志学习”的号召。作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积极履行职责,推动将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研究制定的《纳税服务高频业务办理规范》在宁夏税务系统推广,建立的社保费征缴争议协同机制,帮助上千名职工补缴社保费1600余万元,在平凡岗位上书写了共产党员的忠诚与奉献。聚焦基层党建与税收主业深度融合,牵头成立党员先锋队、巾帼服务队等,开展各类主题宣讲120余场次,组织年轻干部到办税服务厅蹲苗锻炼,用“一个人”的成长带动基层税务一群人的进步。
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最美税务人 、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