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从严把关、扎实推进,于4月22日召开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出席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圆满完成了推荐选举任务。
高站位谋划部署,广泛动员参与。自治区党委首次将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列为选举单位,分配2个代表名额,既是优化代表结构比例的需要,也充分体现了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域党员的关心厚爱。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对代表推荐选举工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部署会议,强调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明确代表基本条件、结构要求、推荐程序,对推荐选举工作进行深入动员。指导各全区性行业(综合)党委科学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动员,采取党课讲解、微信通知、上门走访、电子屏幕通报等多种方式,将选举精神传达到基层每位党员,保障每位党员的推荐提名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基层党员都参加。
高标准审核把关,保证人选质量。突出政治标准,把人选是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一票否决”项,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结合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领域实际,严格落实“三必”要求,认真审核人选人事档案、党员档案,听取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员廉洁自律情况的意见,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面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对非公企业从业人员,征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9个部门意见,对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征求民政、业务主管单位等6个部门意见,全方位、多角度了解人选遵纪守法、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同时,严把人选的身份关、结构关,确保选出的代表身份符合政策规定、结构符合自治区党委要求。特别注重人选在推进自治区九个重点产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中的业绩贡献,此次推选的2名代表均是在本行业本领域成绩突出、有一定影响力的先进代表。
高质量组织推选,充分发扬民主。将推荐选举工作细化分解为5个工作环节,明确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确保推荐选举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在推荐提名环节,按照自下而上广泛推荐、自上而下征求意见、逐级差额遴选的工作要求,在基层党支部、全区性行业(综合)党委、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三级党组织逐级进行推荐遴选,充分听取、集中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在组织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环节,均召开工委委员会议或工委扩大会议,进行综合比较遴选,集体研究确定人选,充分发挥工委委员会议的把关作用。在会议选举环节,精心组织召开党代表会议,应到会代表107名,实到103名,与会代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履行职责,严守纪律规矩,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出席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