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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路者
2017-06-02 10:22    来源:宁夏日报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17-06-02 10:22:00

  徐春霞(左)为农户评估设施农业用地的抵押贷款。 

  夏日,似火的骄阳炙烤着大地。

  “主任,您看我新建的冬枣大棚怎么样?”5月27日,平罗县瑞祺农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姜学军对徐春霞说。

  “规模扩大了不少,收入也能增加很多吧?”徐春霞一边为姜学军评估设施农业用地的抵押贷款,一边为他取得的发展成果而高兴。

  “那可不!这些年‘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光’,在您的引导下,产业越做越大。这次能贷款49万元。”姜学军笑着说。

  徐春霞是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主任,47岁的她跟土地打了26年的“交道”。

  2011年底,平罗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这对于生长在这片土地的百姓是莫大的福音。

  改革之初,徐春霞就被抽调到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试验区办公室。面对这项政策性强、涉及领域广,没有任何经验可借鉴的工作,她不断充实理论和业务知识。

  “跟土地打交道,没有捷径可走。”回想起推进改革的五年多时间,徐春霞感慨万千。

  从第一份政策文件的起草,到土地确权、土地规模流转、农村土地规范管理……徐春霞自始至终参与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她深入村队、农户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

  这些年,徐春霞组织制定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办法和操作流程,指导完成了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电子信息系统建设,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搭建平台;先后承担对县乡村干部、经营主体法人、职业农民的培训10多场次,培训近2000人次。

  最终,平罗县农村改革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平罗经验”。

  “部分回乡创业的青年和种植大户,在农村土地改革的过程中改变了命运。”徐春霞说。过去,农民和经营大户的发展常受到资金短缺的困扰,他们十分羡慕城里人能用房子抵押贷款。而今,从能用土地抵押贷款,到可以用房屋、仓储等进行抵押,越来越多的农民和经营大户吃上了“定心丸”。

  截至目前,平罗县已培育发展了371个经营主体,其中,示范性经营主体50余个。“希望有更多的农民和有发展意愿的青年,能从这片土地上收获更多‘红利’。”徐春霞说。(记者 李良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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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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