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召开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邀请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开展专题辅导。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在法治领域坚持“两个结合”的光辉典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学细悟笃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找差距,在知行合一上做到位。
会议要求,要深化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网络学院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紧盯“关键少数”,注重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持续推进实施全区政法机关“3331工程”,加大法治专业人才储备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要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落实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村(社区)工作事务准入制度和指导目录、城市社区“三个服务”清单,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
会议强调,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严格执行程序规定,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走好“第一方阵”,当好“第一梯队”。要持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结合实际做好有关制度规定的立、改、废、释工作,不断提升组织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