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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以先进典型引领和激励公务员担当作为
2019-08-30 18:25   来源:
2019-08-30 18:25:00

  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典型选树宣传教育,结合第九届全国和第五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举行“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先进典型宣传宣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先进典型引领和激励全区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选树典型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由各地级市、区直机关工委、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分别牵头,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遴选的方式进行先进典型评选,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后确定本地本系统推荐对象,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查核相关材料及干部人事档案,实地听取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征求纪检监察、巡视、卫健、扫黑办等部门意见,严把“政治关”“功绩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推荐”“带病表彰”。经自治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逐一严格审查、集体会议研究,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定,媒体公示无异议,确定了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对象和择优推荐了拟受全国表彰对象。

  表彰典型树立鲜明导向。注重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注重推选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三大战略”、完成急难险重等重大工作任务中,知重负重、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成绩显著的个人和集体,表彰对象基本涵盖全区各领域、各行业、各层级,既重点突出市县区、乡镇街道,又兼顾区直机关、群团单位、公检法司系统,表彰的个人典型中县处级干部占比不到20%,形成面向基层、侧重一线、崇尚实干的鲜明导向。6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召开表彰大会,表彰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我区推选的4名个人、1个集体受到表彰。7月12日,自治区召开表彰大会,表彰了28名第五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2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会前,自治区领导石泰峰、咸辉、赵永清、石岱接见了全国、全区受表彰对象,进一步激励全区广大公务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实干兴宁。

  宣传典型激励担当作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宣传宣讲先进典型事迹,光明日报、共产党员网等中央媒体报到了我区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杨春燕、郑建卫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宁夏电视台等区内主要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定期播放受表彰先进典型宣传专题片,宁夏日报定期选登先进典型事迹,宁夏新闻网、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同步开展宣传,同时从45个评选表彰对象中选出10名代表组成先进典型事迹巡回报告团,分赴五个地级市和区直机关开展6场宣讲,全区2500余名党员干部聆听报告。各市县(区)以巡回宣讲为契机,迅速掀起学习先进热潮,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本辖区内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积极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氛围,激励引导广大公务员心系群众、实干担当、奋发有为,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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